致《芳华》

关于《芳华》,感觉冯导想说却还没说的,还很多。

古时,人们除了叩拜天地、父母,还要叩拜君王,也就是说,左右人的力量,除了上苍还有同一个世界的另一群人,三种不可抗力彼此关联,共同决定了人的前世今生。与之对应牵涉众生的“大故事”便是时代的背景墙,时代背景下,人如尘土,随风舞动,莫名其妙的到来,苦苦挣扎,直至离开。彼一时的“错误与平凡“解释了彼一时的“正确与伟大“,倘若换一个时代,很可能那些“正确与伟大”就是“荒唐”,就是“傻”。

顾城的《小巷》里没有门,也没有窗,于是只好用一把旧钥匙敲敲命运的墙。所有故事都有始有终,时代切换快的就像幻灯片,容不得半点喘息,它直接映射在了人们身上,融进血液,切肤入骨,化为符咒,驱赶着人们离开内心,留下驱壳,嘴里重复着时代语录,簇拥着欢呼的人群,半梦半醒,如痴如醉,似人似鬼,面目全非。那些曾经的婀娜俊朗、智慧灵光、冲动幻想、野心和理想,统统倒入时间的长河,故事则顺着指尖留在了日记里。

人就是这样在前进、迂回的历史中,苦苦寻找诠释自我的答案。人活一世,总归是想留下点什么,哪怕是点儿拿得出手的故事,让后人淡淡地记着,轻轻地唱着。如果说因为变化“被否定”是件难过的事,那么“自我否定”则显得血腥残酷。如果说“否定认知”有时是种尚可接受的“进步”,那么“否定时间”则等同于宣告主体失去意义,一个无法证明存在合理性的生命,要么被时代处决,要么被自己处决。变化的成本之高就是这么令人发指,只是孔孟儒们选择积极鸡贼地面对,而另一小群固执的”疯子异类”则不会。无论如何,时间终会把一切刻在人们的额头上,那里是上帝亲吻的地方。

在一个没有宗教的环境里,人既不知道从哪里来,也不知道死后去哪儿。在那些熟悉的某些宗教里,天堂地狱一河之隔,人们普遍认为好人会进入天堂,坏人则下地狱,无论好坏,再糊涂的人也知道死后去哪儿,那也远比不知道去哪儿要强得多。于是,如此孤独迷茫的人们总是期待着一种温暖,一种充满希望的亢奋,期待着放声呐喊,不顾一切的去爱和付出。而现实是,关于存在和真理的标准被惊人且整齐划一的集体意志所取代,千篇一律复制粘贴,完美的匆匆送走了芳华,塑造了“平凡“,是的,就是那个我们拼命想努力战胜的”平凡“。

于是,独立思考、独立情感、勇敢面对真我和内心,坚守并践行善良的人们,成了错的,不正确的,叛逆,反动,高傲、冷漠,脱离集体的,既不懂感情,也不食人间烟火。仿佛,他们唯有穿上神经病服,离开人群,去到华丽绚烂的舞台门外,方才能够翩翩起舞,献给生命,献给自己。人们发自内心的喜欢这类人,因为心底有个声音,那是备受向往却想要不可得的纯粹和勇敢,自由和绚烂;人们坚定的讨厌这类人,因为他们就像一面镜子,时刻照出自己的苍白和懦弱,平凡的有点羞耻。

很遗憾,未能成为一个时代的歌颂者,我们所赞美的不是那些听说过没见过的“大英雄“,而是身边那些没有因为时代背景失去自己,有人性支撑,有温度,在自己的角色里坚守责任和善良,友好地与天地人神相处的普通人,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。

敬,生命,
敬,平凡的真英雄。

文/任伟 Garry R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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